〔害〕性热动风,凡热病初愈, 痈 疽未溃,素有风痰人,咸忌之。年久老鸡,脑有大毒,食之能发疔。中其毒发疔者,以 玉枢丹 解之。冠血性温, 痘疮 虚寒者得之,固可资其起发,倘因血热而干枯焦黑者,误用能更转剧。世人屡用冠血、 桑蠹虫 发痘,而不分寒热者,误也。 鸡有五色。黑鸡白首者,六指者,四距者,鸡死足不伸者,阉鸡能啼者,并不宜食,食之害人。 〔利〕甘温,属巽
〔害〕纯阳之气,虽除寒湿,散风邪,然肺胃素有火热,或 咳嗽 生痰,或大肠积热下血,咸不宜用。凡泄泻由于火热暴注,而非积寒虚冷者忌之。阴痿脚弱,由于精血耗竭,而非命门火衰虚冷所致者,不宜入下焦药用。一切阴虚阳盛,火热冲上,头目肿痛,齿浮口疮,衄血 耳聋 , 咽痛 舌赤,消渴、 肺痿 、咳嗽、 咯血 、吐血等症,法所咸忌。阴 虚火 旺之人,在所大忌。 诜曰∶五月
〔害〕与 淫羊藿 同。凡病相火炽盛,思欲不得,溺赤 口苦 ,目昏 目痛 ,烦躁口渴,大便燥闭,法咸忌之。 〔利〕甘温,入肾。安五脏以益精,强筋骨而起阴。 〔修治〕二八月采根,打去心阴干,以连珠多肉浓者为胜。用酒浸一宿,锉焙入药。
〔害〕扁鹊云∶多服令人眼昏,凡病患无湿无饮,而阴虚及肾气乏绝,阳衰精自流,肾气不固,精滑 目痛 ,虚寒作泄等症,法咸禁用。以其淡渗利水,久服则降令太过,清气不升,真阴潜耗,安得不病目耶? 〔利〕甘咸微寒,通肾膀胱水道,善去胞胎,能止泄精。 〔修治〕八月采根,不计多少,细锉酒浸一宿,取出曝干,任用。
〔害〕老病及自死牛,食之损人。 〔利〕甘温,补肝,强筋,益气力,续绝伤, 鹿筋 同功。 〔修治〕腊月收采,风干用,鲜者力胜。
〔害〕发散之品,病患表虚易汗者,勿食。病已得汗,勿再进。多食葱,令人神昏,损发须,虚气上冲。同蜜食,下利,壅气杀人,名甜 砒霜 。同枣食,令人病。正月食生葱,令人面上起 游风 。 〔利〕辛散轻平,入肺、胃、肝、膀胱。发汗解肌,通上下阳气,气通则血活,故治 诸血 。 通气则 解毒 ,故杀诸毒。宣风湿,利 耳鸣 ,通二便,宣解用白须,通窍用青葱管。 〔修治〕 大
〔害〕按《素问》云∶味过于酸,肝气以津。又云∶酸走筋,筋病,无多食酸。虽能生津泄肝,然酸味敛束,违其所喜也,不宜多食。齿痛及病当发散者,咸忌之。 〔利〕 乌梅 白梅 ,所主诸病皆取其酸收之义,功用略同。牙闭擦龈,涎出便开,刀伤出血,研敷即止。 〔修治〕 青梅 熏黑为 乌梅 ,盐煮为 白梅 ,亦曰 霜梅 。安吉者肉浓多脂最佳。五月采实,火干,过食而齿 ,嚼 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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